关于发布《2013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3〕1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下称《申请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并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向所在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间起始时间为4月15日。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采用国际标准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含30日);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含30日)。
2.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等进行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一并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总和报送时间为7月1日-7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申请指南》规定的申报范围、类别和要求如实准确地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申请指南》要求,填写《2013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按指南要求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3.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2013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装订要求》(下称《装订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登录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电子材料填报申报工作,管理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16.228.170.186:8001/shzj/login.jsp。
4.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预审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项目申报单位。
5.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组织力量做好今年项目的预审工作,认真预审相关材料并填写《2013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预审汇总表》,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符合要求。
三、其它事项
1.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相关培训辅导工作。
2.有关事项请关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政务版)(网址为http://www.shzj.gov.cn,标准化专项资金栏目),本通知、申报表格、装订要求和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可在该网站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夏磊 联系电话:64561895
电子邮箱:lxia@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