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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建国亲临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1161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代表参加会议。王志宏同志当选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刘昕同志等25人当选副会长,刘寅坤同志当选秘书长,程纯洁同志当选监事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名誉副会长、副秘书长、所属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新一届主任候选人、新闻发言人、聘任专家等人选。上海海鸿福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再次当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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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发布新规:物业纠纷等12类简单民商事案件可速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基层法院开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的意见》。今后,江苏各基层人民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组,在审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标的不大的劳动合同纠纷、物业纠纷、银行卡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12类案件一律适用速裁程序。据了解,这是江苏省高院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从而便利诉讼的又一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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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的通知
位集中展示物业管理行业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进程中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成果,探讨新时期行业发展新路径,经批准,中国物协定于11月29-30日在广州市举办首届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届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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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委办等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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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2003年起本市已累计建成了146个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树立了一批环境管理优秀,生活安静、舒适的居住小区典范,为探索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模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进一步做好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复查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方法》(市政府令第94号)和环境保护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要求,结合历年工作实际,我局调整了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复查)工作要求,请各单位继续做好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复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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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和《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011年修订)》,推动对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的管理和巩固工作,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市环保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